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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 1554章: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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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巧道:“第一,眼下人心不稳,百官更是观望陛下的态度,为了人心稳定,陛下须承认自登基以来的错误,下“罪己诏”。以求天下臣民宽慰陛下?“

“罪己诏?“黎利喃喃了两句,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讲的是商汤罪己的故事。所以,“罪己诏”的起源,古人认为是从“禹、汤罪己”开始的。据古籍记载:大禹登上帝位后,有一次,无意中看见了犯罪的人,就伤心地哭了起来,左右问其故,禹曰:尧舜之时,民皆用尧舜之心为心,而予为君,百姓各以其心为心,是以痛之。

禹见民心涣散,深感内疚,认为自己没有当好这个帝王,于是自省自责,主动承担失查和保护的责任。商灭夏后,汤也布告天下,安抚民心,此布告史称《汤诰》。在“汤诰”中,汤检讨了他自己的过错。禹、汤“罪己”,收到了预期的效果,被后人赞为明君。

周成王平定管叔,蔡叔的叛乱之后,他担心“家国多难不堪忍,又陷困境多烦恼”(<诗经•;周颂•;小毖>),就反思了祸乱产生的原因并做诗自诫:“莫予荓蜂,自求辛螫”(大意是:没人把我来牵扯,祸害拖累自己找)。<尚书•;秦誓>记述了秦穆公也曾在劳师远征惨遭败绩、付出数万将士的性命后,做了“罪己诏”,结语曰:“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邦之杌陧,曰由一人;邦之荣怀,亦尚一人之庆。”提出了一国之君与国家安危的关系:国家有危险,是因为我一人之过;国家安宁,也是因为我的原因。正因为这两代千古明君的效应,后代皇帝多有沿用,但能用罪己诏,通常是在三种情况下出现:一是君臣错位,二是天灾造成灾难,三是政权危难之时。用意都是自责,只是情节轻重有别。

一、君臣错位。这样的“诏”主要是发现问题后自责。晋武帝时曾明令全国选美,有蔽匿者以不敬论,采择未毕,权禁天下婚嫁。“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帝王要尽享天下美色,谁也奈何不得。唐武宗会昌三年,敕监军奉令到扬州选美女。监军要扬州节度使杜悰,也参与其事,杜悰以“不敢预闻”,拒绝了。为此,监军告了杜悰御状,并请皇上下令节度使选美。唐武宗由大臣的抵制省误出此举不妥,曰:“敕藩方选倡女入宫,岂圣天子所为!杜悰不徇监军意,得大臣体,真宰相也。朕甚愧之!”

唐太宗时有一个叫党仁弘的大将,他在做广州都督时,贪污了大量钱财。这件事被告发后,主管司法的大理寺将其依法判处死刑;可是,因为唐太宗一直很重视党仁弘,认为他是一个非常难得的人才,舍不得杀;于是,便下了一道圣旨,取消大理寺的判决,改为撤销职务、流放边疆的处分。之后,唐太宗心里很不安,感到自己是出于个人感情,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做得很不应该。接着就把大臣们召来,心情沉重地向大臣检讨说:“国家的法律,皇帝应该带头执行,而不能出于私念,不受法律制约,失信于民。我袒护党仁弘,实在是以私心乱国法啊。”唐太宗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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