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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阮、马公案及明季东林党人之失(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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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阮大铖在被名公子们逐出南京之后,跑到同样赋闲在家的周延儒那里哭诉了一番,大约好过了些,便回到南京城外的山里隐居起来。这期间,因为他与“逆案”要犯冯铨交情不错,所以和复社领袖张溥一起去走冯铨的门路,他拿出了白银一万两入股,合共以六万两(或曰二十万两)的价格买通了宫中太监与田贵妃,历时两年终于把周延儒又推上了首辅之位。

而马士英因当年动用公款被弹劾落职后,一直在南京闲住,此刻由阮大铖向周延儒举荐,终于复起凤阳总督,之后又凭籍这个位置拥立弘光,最后登上了南明首辅之位。是以马士英今日之富贵若追本溯源,实出于阮大铖之手,马士英心有报恩之念,也是人之常情。故而他一登上首辅之位,就试图起复阮大铖。

可这,却触犯了江南一带东林党人的大忌。

后来东林党人所修之史以及诸多笔记中,颇多指责马士英试图翻“逆案”,并斥马士英起复阮大铖是为“逆案”翻案之始,是为日后全面反攻倒算张本。

实际上这又是东林党人颠倒黑白之辞。如果说任用“逆案”中人就是要为“逆案”翻案的话,那么真正要翻“逆案”的便另有其人,而绝非马士英。

这位真正打算并且事实上已经实施翻“逆案”的人,就是被后世所敬仰的史阁部史可法大人。而且史可法试图“翻案”的时间和规模,都远比马士英起用阮大铖来得早,也来得大。

在五月初弘光帝尚为监国还未登基时,史可法负责起草监国诏书,他以为当前“国事之败坏非常,人才之汇征宜广,未可仍执往时之例”,故特意将诏书内关于起用废臣一款中的“除封疆、逆案、计典、赃私不准起用”一段删去,现在看来,这确实是具有一定政治远见的举措,不拘一格起用人才,相当符合当时要与北方清军和西北李自成进行对抗的需求和局面。然而等诏书发布时,他却赫然发现此段尚在。史可法因此说“后来不知何故,复入此等字面,此示人以隘,不欲以天下之才,供天下之用也”,不过他大约是为了息事宁人,没有追究此事,也没直接说出是谁干的。然而,后来马士英却说他曾见史可法在疏奏中说他当时已经将“逆案等事俱抹去,而吕大器添入之”(31)。

这被史可法删除的一段文字到底是谁添进去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由此可见史可法自弘光尚为监国时起,就准备起用“逆案”中人,而且要全面废除不得任用“逆案”中人的往例,因此如果说马士英起用阮大铖就是为“逆案”翻案的话,那么史可法比之马士英更是远有过之而无不及。奇怪的是东林党人们对此视而不见,却孜孜于攻击马士英要翻“逆案”,此岂古云之指鹿为马哉?

事实上马士英根本就没想过要全面废除这一往例,也压根没想过要翻“逆案”,他只仅仅想报恩,起复阮大铖一人而已。马士英在很多场合对很多人都明确表示过这点,在他的各种疏奏和举动中,也完全看不出有翻“逆案”的意图,而且他对魏忠贤一党是一直保持攻击态度的。

如马士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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