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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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写完了。尽管二十几万字的数量对于很多强者不过是沧海一粟,只够铺陈完开头,但对于天性惫懒的我来说,已经是生平极限中的极限了。用田中大神的一句话来说就是:“我预支完了下半生的勤勉。”阿弥陀佛,幸亏以后我就是死上班族,再也不用干这伤筋动骨的营生了。

如果把我称为《风起陇西》亲生父母的话,那么它的祖父是克里斯提昂·贾克,祖母则是弗·福赛斯。外祖父是罗贯中与陈寿,外祖母是丹·布朗。

克里斯提昂·贾克的“埃及三部曲”之一《谋杀金字塔》是我灵感的最早起源。当年在大学宿舍里一口气看完他的小说后,仿佛发现了一片新大陆,惊讶地没想到历史小说也可以这么写。贾克大爷以埃及的历史为脉络,在真实历史大势的缝隙之间添加了无数貌似真实的细节,营造出一个富有现代气息的古代世界。和一般的故意颠倒现代古代的恶搞不同,贾克老爷是以一种十分严谨的态度去写这部小说,他没有生硬地将现代玩意强行塞到古代,而是不动声色地把细节融到文章的每一个角落,使读者逐渐潜移默化,不知不觉中接受这一崭新的世界,并享受其中。

我必须得承认,也许是出于天生的恶趣味,我太喜欢这种古怪的东西了;这比考据详尽的历史小说更有魅力——起码对于我来说。在《风起陇西》中,我也在不停地试图追寻前辈的足迹,创造出一个拥有现代感的三国时代,还不能露出斧凿之痕。很遗憾的是,我做到了前者,却没做到后者。比起《谋杀金字塔》的浑然天成,《风起陇西》刻意的痕迹太重了。

《风起陇西》中的很多名称,比如靖安司、司闻曹、军正司,以及烦琐冗长的蜀汉行政程序,全部都是我毫无考据的凭空杜撰,这都是为了增加文章真实性而创造出来的古代机构。所以,严格来说,《风起陇西》并非一部三国历史小说,而是一部借用了三国历史的架空小说。如果有人指责我到底看没看过三国历史,我也只能挠着头回答:“嗯,其实这发生在不同的次元……”

克里斯提昂·贾克造就了《风起陇西》的灵,而弗·福赛斯则生成了《风起陇西》的肉,英法两大强国伺候着我一个人,这日子过得多美气……好吧,后记应该严肃点。最早看弗·福赛斯老爷的作品就是赫赫有名的《豺狼的日子》,今年年初购到了其作品集,一口气看完,如饮醇酒。这位大爷的文笔风格极端冷静简洁,无论描述什么事都不动声色,毫不拖泥带水,全无小资式的呻吟与感慨,就如同一名真正的间谍行事;另一方面,他的文笔又十分细致,即使是一件小事也要巨细靡遗地详细描写其细节,甚至具体到飞机的航班号以及购买物品的商店名称。比如《战争猛犬》中,最后突击总统府的过程只花了不到二十页,前面皇皇几百页都是在事无巨细地描写主角如何筹划这一次进攻。一般来说,这是冗笔赘肉,但在福赛斯的小说里却显示出无比真实的现实质感,让人肃然信服。

《风起陇西》是一部间谍小说,欠缺独创性的我毫不犹豫地追随福赛斯,刻意模仿这种文字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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