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且靡胥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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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且靡胥叔叔
自从金日拿到了他成为马监之后第一年的俸禄,他就将全家从长安城搬到了上林苑。
父亲留给他的财富只有一屋子的女人跟孩子,所以,即便他有俸禄,日子依旧过的紧巴巴的。
跟霍光借了一百金,这才在上林苑置办了一个小小的庄子。
这座庄子虽然只值一百金,占地面积却很大,原因就在于这是一片丘陵地,不适合种庄稼,却很适合种苜蓿草。
金日的族人本来就不会种地,所以,金日就买来了一些羊,交给族人让她们放牧。
半年的时间,当初买来的小羊已经长大了,盛夏里,正是剪羊毛的时候,庄子里忙碌一片。
作为家中仅有的壮丁,擀毡这种活计自然是金日的事情,即便在烈日下,金日也没有半分畏难之意。
以前他是休屠王的王子,是尊贵的单于继承人,如今,他不过是大汉国一个小小的马监。
马监的俸禄能保证十余人一年的用度,却没有办法保证上百人吃饱喝足。
现在庄子里有了羊毛产出,就必须把这些羊毛迅速的变成毛毡,然后再售卖出去填补家用。
至少,从云氏接到的订单,无论如何也要完成,这里面还有人情的成份,不敢耽搁。
霍光曾经跟金日说过很多次,如果他愿意成为云氏的家臣,每年都会有极为丰厚的俸禄,不用再考虑一家人的生计。
这样的建议却被金日给拒绝了。
成为云氏的家臣固然可以解燃眉之急,可是,绝对会把休屠王仅有的这一点血脉给断送掉。
云氏对脆弱的休屠王子孙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漩涡,稍有不慎就会被卷进去,最终落个尸骨无存。
就像这一次,张安世怂恿他去杀浑邪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如果是云氏家臣,金日就没有资格拒绝,现在,虽然劳累一些,金日却能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
一口水喷在羊毛上,水雾落在羊毛上,空中却出现了一道小小的彩虹。
卷在杠子上的羊毛毡被金日的脚用力的搓动,散碎的羊毛就这样一点点的黏在一起,最终成为一整块羊毛毡。
弟弟们还小,帮不了他,当初,除他之外,任何高过车轮的男子不是被杀,就是被卖掉成奴隶了。
能帮他干活的只有那些妇人。
看着昔日从不干活的贵妇们,如今蓬头垢面的坐在地上跟他一起擀毡,金日并没有感到凄凉,反而不由自主得想起云琅来。
在云氏这段时间里,金日最大的收获并不是书本上的学问,而是一个极为浅显的道理干活,从来就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
云氏的每一个人都干活,就算是家主云琅在闲暇之余也会去地里收割麦子。
而云氏最初建立之时,云琅更是什么活计都干,而且干的还不错,据说,他连砖瓦都会烧。
白色的羊毛上镶嵌了不值钱的黑羊毛,可是,少量的黑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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