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路上 > 历史军事 > 三国之弃子 > 第一千八百九十七章 大汉帝国倭地管理

第一千八百九十七章 大汉帝国倭地管理

推荐阅读: 乌纱法师奥义[综]戏精女配贤妻良母我是军阀我的谍战岁月红楼春重生娘子在种田末世之三妻四妾奥术神座覆汉老婆请安分无敌六皇子大唐之最强熊孩子盘点历史意难平,皇帝们直接泪崩穿越后领了三个媳妇,不领犯法!柯南之我不是蛇精病辛亥大军阀修罗武神快穿之怀孕以后(系统)

夷大将军,驻陆军两万兵马,水军五千,战舰百艘,镇压地方,维护大汉统治!征夷大将军由朝廷委任派遣,四年更换一次,不可连任。

第四条,所有倭人取大汉姓名。废除倭语!废除倭人服侍、发型。所有倭人说汉话、穿汉衣!由大汉委派专人教导。

所有倭人登记在册!不得有误!

第五条,对现有倭人进行分类。大汉帝国将旧倭之民分为平民、属民、贱民、不可接触者。瀛州与蓬州刺史麾下各设置维稳衙,管辖其民。

平民得大汉帝国承认,忠孝仁义,以大汉子民为荣。享受大汉子民一切权利及义务。

属民为旧倭属地之民,亦为未接受王化之民。属民非大事,不得离开居住生息之地。若有所需,得地方衙门路引即可。属民非居住生息之地丢失路引,立刻前往官府报到,接受审查。无论审查结果如何,丢失路引之属民受鞭刑五十!遣返属地,且五年之内不得外出。记录在案,影响属民晋升。

不得参加大汉帝国科举、参军等朝廷政务。却可参加地方基层事务。

享受经商、读书权利。

属民通过王化,连续五代遵纪守法,官府审核之后,第五代属民即可申请成为大汉平民。由维稳衙审核通过。

贱民乃是冒犯大汉威严之人及子孙后代。贱民之类,为奴为仆为娼为妓。平民、属民不得与贱民通婚。贱民不得离开居住生息之地。贱民世世代代为贱民,无法晋升。

不可接触者乃是不服大汉之倭人。大汉帝国仁慈,对于这样的反抗分子,也不严惩,同时为保证倭人之传统,设置蓬州以东之十岛为专属保护地,为此类人之栖息地。此地之人为不可接触者!

任何人,不得接触、靠近栖息之地。任何人或组织不得干涉栖息地的状况,保证倭人自我传统一万年不变!违令者,按斩首论处!

这条非常的仁慈!哪怕到了几百年后,也没有人看出什么问题来。可要是看到那十个鸟不拉屎的荒岛,连淡水都没有,就知道刘玉是多么的残忍了。

第六条,成立大汉帝国皇家专管倭人协助军,简称“皇协军”。设总管将军一名,下属八名武将,人数四千。总管将军为朝廷任命,非平民不可担任,受征夷将军节制,每两年更换一次,不可连任。贱民、不可接触者不得参加皇协军。

皇协军采用制式装备,矛不得长于一丈,刀不得长于三尺。所用盔甲皆由朝廷提供!

第七条,限铁实名令!

除大汉军队、汉人、皇协军外,瀛州、蓬州境内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铁器、利刃、弓箭等伤人利器。每一户人家只准许拥有一把做饭用之利刃,没把利刃上标识姓名,专人负责,实名记录。购买与更换,需到专门的官府衙门办理。私自贩卖铁器者,杀无赦。丢失实名铁器利刃,罪同私贩。

第八条,连坐举报制。瀛洲、蓬州两地所有平民、倭民,一人犯罪,除造反谋逆外,五族连坐降级并罚。造反谋逆者,五族并屠。

凡举报

双木道人提醒您:本章未完,点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文网址:https://www.xs639.com/lishi/sanguozhiqizi/33884712.html
手机用户请浏览:https://m.xs639.com享受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章节错误?点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