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侠or禁?

推荐阅读: 柯南之我不是蛇精病蚌珠儿奥术神座嫡策无敌六皇子混在后宫假太监老婆请安分步步生莲末世之三妻四妾我自寻我道师尊的秘密我是军阀奋斗在新明朝带着仓库入大唐,父皇说我是天子之资大唐之最强熊孩子重生之温婉穿越民国做间谍薛家小媳妇快穿尤物系统盘点历史意难平,皇帝们直接泪崩

看着这个小书童的喃喃自语,张丹青的神色充满了震惊和犹豫,在自己的印象之中,这种十一二岁的年龄,本该是在父母羽翼之下享受家庭温馨的读书时代,本是应该在父母的膝下开始懒睡撒娇的年纪,可他的脸庞上却承载着这个年纪本不该有的冷漠与决绝,真一副视死如归的壮烈场面!就连张丹青看的也不由得微微敬佩之中又带着些许遗憾!

是的,若真是因父母生死大仇而潜伏多年,并且以图报复,这绝对是让人敬佩的一种行为,即便这种行为不被推崇和提倡,但在大多数人的内心深处,为父母复仇,好像是一个男儿的血性所在,但凡能忍下如此滔天愁怨的,多半都是无情无义之人,正所谓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种血性的因子,在张丹青的印象之中,读书人还真的很少拥有,这样的大义也往往存在于草莽之中,也没有那样的生活和幼年环境才能孕育这样的人物。

但从内心深处来讲,虽说对这种行为多有敬佩,丹青却不能光明正大的鼓励甚至提倡这种行为,毕竟为父复仇,终究是与礼法不合!

检视历史可发现,“血亲复仇”在先秦非常盛行。就连当时的圣贤孔子也是非常推崇的,认为自己父母被人杀害而不报仇,是一种不孝的举动。

自东汉以降,风气为之一变,血亲复仇开始向“刺死辱母父者”转变。

到了汉章帝建初五年的时候,,《轻侮法》炮制出台,根据此法,为遵从孝道而从事血亲复仇活动,触犯刑律者,降罪一等处理。

在法律的支持下,“刺死辱母者”阳球、董仲舒六世孙董暗,“刺死辱父者”魏汤,“为父复仇者”赵娥均得到了减刑乃至免罪,以及舆论的嘉奖。

不少学者均指出,身为布衣的刘邦推翻秦朝建立汉朝,除了以轻徭役、薄赋税收买人心外,还需要解释高祖得天下的合理性。在制造政治神话的同时,两汉借助了儒家思想。

孔子认为:“事行孝故可移于君,是以忠臣必求于孝子之门。”《变法与治吏:历史深处的风云人物》一书指出,两汉统治者正式看中了儒家所倡导的“孝”文化的这种特色——忠孝一体,移忠作孝,力主“以孝治天下”。他们的目的当然是想借此建立一种任何社会成员内从父母外从君主——也是全国民众家长——的道德人伦关系,从而确保君主的绝对权威,进而确保刘姓家族万世一系的天下。

为了维护“孝治天下”,统治者以身作则,除西汉开国皇帝刘邦和东汉开国皇帝刘秀外,汉代皇帝都以“孝”为谥号。统治者一方面运用法律手段对不孝行为进行严厉惩罚;一方面提倡孝道,褒奖孝悌,甚至出现鼓励复仇的《轻侮法》。

名节之士的“轻生复仇”因与《春秋》“大复仇”的经义教条不想违背,又是对血伦常的壮烈捍卫和孝义品德的非常态演示,因此尽管它常常破坏国家的现行法律秩序,却得到统治者态度暧昧的宽假。

这部法律在章帝死后即遭到废除,汉和帝执政时,尚书张敏先后两次上书批评这部法律,认为《轻

码十三提醒您:本章未完,点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文网址:https://www.xs639.com/lishi/wolaobanshizhuyuanzhang/50992996.html
手机用户请浏览:https://m.xs639.com享受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章节错误?点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