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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4 章 订婚了(三更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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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太小了。他妹妹倒是完全没吃过,林小妹性子有点萎缩,一点也像小妞崽,那是个话都说不明白,就能跟猫猫狗狗打成一片的小幼崽。

所以他以为,妹妹会很怯懦。但是倒是没想到,林小妹虽然怯懦,缩在角落里,但是妞崽拉着她叽叽喳喳说着他都听不明白的“婴语” ,妹妹竟然还能回应的很好。

吃饭的时候,坐在妞崽的身边,竟然也算……合群?

他都不用主动给妹妹夹菜,妹妹自己就能学着妞崽他们加快手上的动作,抢的很欢实了。

小林州才七岁出头的小孩儿,一秒欣慰。

“州州,吃!” 妞崽眼看小林州不吃饭还瞎看,戳他一下,指了指桌上的肉菜:“吃肉肉。”

林州:“好!”

他夹起一块肉,放到了口中,唔,果然是最好吃的肉!

味道太棒啦!

古小弟吃的口齿不清,说:“唔,这真好,我都不想走了。”

就算是吃,都没有挡住他的嘴。

坐在地上里屋地上那桌儿的就是他爹,古老爹探头看儿子,骂道:“你个小兔崽子,吃点东西,连家都不要了。你说养儿防老,我要你干啥儿?”

古小弟挺胸:“我啥都能干,最能吃肉。”

噗嗤一声,大家都笑了出来。

这一天,真是格外的热闹。

村里有的跟着高兴的,有的无所谓的,当然,也有恨毒了的。

要说这个人,还真不是胡杏花。

胡杏花是谁啊,因为重生知道未来的发展,那是带着十足优越感的女人。徐莎跟江枫订婚这个行径,在古大梅看来就是十分的没有前途。

虽然徐莎比他们村里这些姑娘条件好太多,也受到了太多的优待,可是胡杏花信奉,结婚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也许将来江枫也不是过的很差,但是也绝对称不上十分有钱。

如果有钱,早就传开了啊!

所以,徐莎挑选男人的眼光照她差了十万八千里。

徐莎第二次投胎可不如她,她能找到一个巨有钱的人,而徐莎,怕是几年后就会消沉下来。所以她有什么可嫉妒徐莎的呢?原本的嫉妒,一下子就化为乌有,甚至带着几分怜悯了。

往后几十年,才是长日子呢!

加上,她觉得徐莎不仅眼光不好,脑子也不好,竟然会觉得自己喜欢她,真是做了个大头梦,蛇精病!

就从这一点,胡杏花就更怜悯徐莎了,厌恶,又怜悯。

甚至都想了,以后要离徐莎这个神经病远一点。

好巧哦,大概是几个月之前,徐莎也是这么想的呢。

她要离胡杏花这个神经病远一点。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胡杏花还真是没想着去记恨徐莎。

这个人不是胡杏花,也不是整天跟徐莎互掐的黄妙嫦,就如同胡杏花的感觉一样,黄妙嫦其实也不能理解徐莎坚定要跟江枫订婚的行为。这在她来看,是十分眼光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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