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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四章 我这兄弟是个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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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这位满脸络腮胡子,看起来和本地人长相也相差不远的胡金秋喝了一口齐贞带来的好酒之后,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商人少有不善饮者,又何况是这种常年往返于中原和西北之间的西域商人。

这种长途跋涉的贸易往来和张大财那种小打小闹的商人完全不同,这些单独的商人往往会聚集在一起走货,自己可是断然不敢独自走这条商路,慢慢的聚集的商人便成了商队,往往一个商队走一次货甚至是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商人组成的。

也有的商队生意成熟之后,便组成了商会,依托身后的商会,大家联系更加紧密,根据分工不同进货走货,最多的时候甚至可以形成上百匹骏马和商人的商团。

一方面,在交通工具并不发达的古代,商人们需要依靠这种方式互相照应,而另外一方面,也恰恰说明了长途跋涉的天灾**和艰辛不易。

但与此相对应的,则是这条商路的油水无比巨大,所谓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跑一趟西域,便可以安然无忧好些日子,所以才会有这么多商人明知路途艰险还前赴后继的来到这里。

而也正是因为如此,西域和中原才可以在商品货物上面互通有无,形成了这条巨大的往来贸易之路的繁荣。

在属于小队众人的那个世界里面,这条路也被称为丝绸之路。

路途艰险往往也代表着风餐露宿,短则数月,长则一年,长时间的背井离乡让这些商人们常常对于家乡无比思念,而他们往往正是依靠美酒来寄托这种想念。

胡金秋已经有些日子没有喝过家乡的好酒了。

想不到今天的举手之劳居然还能给自己带来如此的意外之喜。

“女儿红,久违啦!”胡金秋又仰头喝了一口,哈哈笑道,酒水沾湿了他的胡须,看上去倒是不失豪爽。

齐贞没有立马就切入正题,和胡金秋聊什么不周山之类的正事,而是开始聊起了胡金秋一路走来的奇闻轶事。

轶事不同于异事,不涉鬼神,自然也没有什么生意上的秘密一类的探寻,就真像是两个一见如故的朋友,谈天说地。

商人本就健谈,更何况是他乡遇故知,又有美酒相伴,胡金秋自然是越喝越高兴,到后来居然有些喝多了。

在齐贞的强烈要求下,余良又不情不愿的掏出了两坛子一斤装的女儿红,当然年份都是十年以下的,真正的好酒他可不舍得。

加上小队众人的酒量对于普通人来说可以称得上酒神了,到最后胡金秋舌头都有些大了,齐贞还只是微微脸红了一些而已。

其他人没喝,他们喝的是奶茶,咸咸的,味道不错。

这里的菜式其实挺单调,小队众人在另外那个世界或多或少都吃过一些,不过在这个时代和这个地方,吃起来终究还是有些不同。

与其说是菜式倒不如说是肉式,一桌子肉,估计也是因为这里实在不产什么农作物的关系。

但是肉这东西,吃多了顶的厉害,所以小队几个人都没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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